• 从湖北走到湖南 - [游记]

    20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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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长假,本约广东虫友游雷州半岛,但因与广东方面联系不畅,始终日程难定,眼看十一将至,慌不择路,推了广东,应了另一拨人的湖北(湖南)之行。

    事先知道此行不是舒适游,而是自虐游,做足思想准备。但是不想整个活动的关键词就是坐车、爬山,而昆虫拍摄几乎无法展开。

     

    102日下午14:38上海火车站(非南站)出发,班次D3014(动车硬座,票价273元),22:43到达汉口。当时就有些后悔,应该提前几日出门,或许还能游玩一下武汉,看看黄鹤楼,逛逛博物馆,登登长江桥。可惜8小时的火车之后,已经深夜,无法活动。

    103日一早,汉口金家墩长途客运总站取了票(汉口火车站斜对面,电话:027-85638396),长途汽车至五峰(票价152元)。这班长途车9:50出发,又经过10小时的漫长旅途,从鄂东一路赶到鄂西,晚上8点多到达属宜昌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宿当地人万翠兰家。2天火车、长途车总共坐了18小时。

    104日清晨,雇车去武陵山脉(东部)最高峰独岭(2252),岭上除了有一个移动信号基站几个人和一条狗外,别的啥也没有。巨冷,踱了20分钟小碎步后下山,那条狗似乎甚为留恋,在车前盘桓,让人担心别轧着它。路上来回4小时。

    下午坐车赶往后河村万翠兰的父亲老万家。长途车说是3点开车,可是甚磨蹭,一会有人说还没买菜买肉,一会有人说还要去看一个人,司机又接了几个手机,说马上赶到,都要让司机等等,于是司机下车与人打牌,直到他输了几十块钱,才上车,人都到齐开车走人已经330多。路上一会有人运化肥上车,一会有人卸油毛毡下车,十分耽搁。5点多,终于到离后河村最近的车站(所谓的车站其实也没有车站)。一天又坐车56小时。三天已经坐车24小时。

    接下去是走山路,到后河村有一段垂直500米的山路(金茂大厦才400多米),路险道滑,要走2个多小时,我们包重,来了几个当地熟人帮忙接我们上山。一开始路还较宽,坡还较缓,到后来路极窄极陡,还很滑,不得不四肢着地,眼看天都黑了,村子的影子还没有。心中暗暗叫苦,怎么应了这么桩差事。820左右,走了2个半小时,终于到了海拔1500多米处的后河村老万家。其时正是八月十五第二天,就在我坐在老万家的门槛上再也迈不动步时,月亮从面前的山上升起,又大又圆又亮。

    山中的万家(古人摄)

     

    五峰都是土家族人,汉人大概只有十分之一。但土家人汉化很彻底。五峰县城中人家的房子无甚可说,但山上的土家木屋还是很有味道。当庭有一个火坑,几根树干的一头塞在火坑中,快烧完就往前推一点,火是一年四季不熄的,上面吊着烧两个水壶。火坑的烟透过地板,升至二楼,二楼不住人,吊着几块肉,这烟自然就一直在熏这几块肉,就是很自然的烟熏腊肉了(五峰镇里都是用液化气接着焊枪直接烧毛烧皮,速成腊肉的)。然后这烟继续上升,从瓦间透过房顶,所以家中一点也不烟熏。而且瓦能透烟,却不漏水,一时叹为观止。

    客堂烧水

    冒烟的屋顶

     冒烟的屋顶(古人摄)

     

    老万家没有通电(据说因为他家20年前超生,至今不给通电),他自己设计了一个水力发电机,刚够看个电视加几盏灯。电视一关,灯立刻亮一下。

    晚上和老万家八、九口人一起吃饭,吃腊肉,喝玉米酒,相谈甚欢。席间有一土家族初三男孩,所知甚多,谈吐不凡,让人刮目。他日如能考上高中进而上大学,或有出息。不过在这山沟里,也比不容易。

    我们就借宿大木屋中。一夜无话。

    围着火塘烤火(古人摄)

     

    105日,自然醒。终于一天不用坐车,在后河村附近逛山拍照。虫不多,所以照没拍几张。不过也有收获,山上板栗毛栗正大熟,万家的男孩子上栗子树摇,我们在地上捡。栗子的外壳很扎手,剥去很费事,但是很新奇,还是剥了一袋子,说带回家烤了吃。我喜欢吃生的,所以在口袋里藏了一把,只要路不很难走,就边走边剥栗子吃,很香。山上梨熟了,就吃梨,也很甜。路过一个萝卜地,也是万家亲戚地,万家男孩拔了几根萝卜。我最喜生吃萝卜,刀削了边走边吃,很水灵。顺便带了根揣兜里。吃了一路,到家,已是傍晚。

    土家族老奶奶

     

    梨子熟了

    一个人躲在后面偷偷地吃栗子(古人偷拍)

     

    晚上本来想叫老万带我们去看飞鼠(当地人所称的鼯鼠),来回一个小时的路,而且基本能看到。如果能看到鼯鼠,那么本程旅途就完满了。但是一个小时只是来回踩点,我们回来吃完饭后,再去蹲点,那就不知道要几个小时,而第二天一早我们还有极其艰苦的路要走,遂放弃,尤怨昨天不早点上山,不然就可以去看飞鼠了。

    106日清晨4点半起床,天还黑的,星星漫天。6点天初亮,启程。此程我们要跨越湘鄂边境,进入壶瓶山,到湖南边境的石门县壶瓶山镇神景村,垂直下降700米的海拔,全程25公里!计划4小时。

    山路初走,神清气爽,8点左右太阳初照的时候,来到壶瓶山的界碑,我们已经告别湖北,来到湖南了。对于赶路,古人同学很怨,因为与拍照理念相违。但既来之,则安之。我很喜欢在没人的地方走路。深夜里花2小时从台里走回家里,或走成都路共和新路,或走恒丰路沪太路,或走江苏路岚皋路,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也喜欢在山里走路的感觉。必须仔细脚下,小心滑倒,但是光看脚下就会认不出路,必须抬头看路,从远处草的倒伏的趋势,方能认出路的轨迹。

    先上两个山坡,尚埋在大山的树林里,翻过山坡后就开始下坡,在翻过一个烟叶地的时候,眼前一片开阔,武陵山脉的壮丽景色尽收眼底,顿生气吞山河之情。

     

    可是越走到后面,越是辛苦,脚踝和“断腿”膝盖处感到有些不适。最后没有拐杖(树枝自制)是走不动路了。滑倒或几乎滑倒多次,屁股着地者多,但一次居然摔个狗啃泥,眼镜都甩出去好远。幸路上拍到蛙和蜥蜴。

    应是中国林蛙,一个水坑里蹲着5只

    经鉴定可能是变异的北草蜥

     

    原定4个小时的路,走了5个多小时,到12点左右才到神景村。在漫长的山路行之后,开始了更漫长的坐车回沪之旅。

    中午1点,雇三轮摩托拖车一个小时到壶瓶山镇。立刻坐上去石门县的长途车,约4个半小时后,晚上530分到达石门。平时只知道有石门一路石门二路,这是第一次知道石门在哪里。石门整个镇是个尘土飞扬的地方。赶上了晚上7401374/1375的硬卧(怀化—上海南),又经过20小时,于107日下午16:01到达上海南站。

    这一下,坐车时间总长超过48小时。

    赶山路时间7个小时,逾40公里(在平地的话也从上海也走到青浦了。)

    由于山里没手机信号,关机三天,打破了连续开手机的纪录。

    由于到五峰后就没能洗澡,所以3号后连续4天没有洗澡,打破了由肘子同学保持了5个月之久的连续三天不洗澡的世界纪录。

    由于本次活动的带队者游玩的理念和我等不同,尤其是6天时间不多,净坐车时间竟达48小时,也算打破世界纪录,所以并不很尽兴。

     

     

  • Only 10 - [雕龙]

    2009-10-01

    Tag:陈升

    去年买了一台挪鸡鸭,送了一张64MminiSD卡。从此也不用MP3了,就用手机的耳机听听音乐,因为64M的卡,也就只能放十首歌。要放新歌就要删去旧歌,而有些歌却始终盘踞着一块空间。因为储存空间的局限到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张个人榜单——“Only Ten”。(歌曲排序以手机自动为主)

     

     

    1、王菲:《乘客》

     

    《乘客》或许算不上王菲的经典曲目,但是自从存进这台手机,就再也没有删除过,因为它是我的手机铃声。而且这是一首极耐听的歌。

    曲子是我喜欢的节奏,轻快、放松。王菲的嗓音照样是庸懒中带些小忧伤。我喜欢走夜路,走路的时候,可以给脚步打节拍。坐车的时候,也是沉思的良好背景音乐。

    歌是翻唱的,但是我还是喜欢王菲这个版本,因为有林夕的歌词。《乘客》也不是林夕的代表作,但是我很喜欢:

    高架桥过去了,路口还有好多个,这旅途不曲折,一转眼就到了”。前几句出奇的平淡。王菲的嗓音似在讲述一个故事……

    坐你开的车,听你听的歌”,神来之笔。语言很有韵律,信息也很丰富,直点《乘客》的题目。佛教中有“随喜”一词,别人干好事,见者也开心。这歌就是一个男人(车主)送女人(乘客)回家的故事,男人听歌,女人随喜。两人关系自然默认是情侣。

    后面跟一句“我们好快乐”。王菲的声音听上去,总觉得女主角的思绪很游离。

    第一盏路灯开了,你在想什么”是女人在问男人么?男人在听他自己的歌。还是女人在自问?

    歌声好快乐,那歌手结婚了”,歌手真的结婚了?还是佛教有云,是风动还是幡动,对曰,是仁者的心动。歌声很快乐么?歌手结婚了么?或许只是女人内心的渴望。

    接下来又是“坐你开的车,听你听的歌,我不是不快乐”。果然,刚才的“我们好快乐”只是表象。无论是歌声还是歌词,那位乘客都有沉重的心思。

    白云苍白色,蓝天灰蓝色,我家快到了。”女人原先把头靠在车窗上望着外面,似乎流着眼泪,但是男人听着歌,没有注意。女人擦了擦眼泪,从自己的思绪中回到现实,因为快到家了,才看了看天——白云苍白色,蓝天灰蓝色——怎样的一幅现实风景呀。

    我是这部车,第一个乘客”不知道为什么,听这句总觉得很悲伤。乘客,只是乘客而已,而且还是这部车第一个乘客。“我不是不快乐”欲盖弥彰,欲道还休。

    天空血红色,星星灰银色,你的爱人呢”,是女主角跟男主角说么?如果这样,这故事似乎有解,女人不是男人真正的爱人。但是这样的解没味。我总觉得这句是王菲问听歌的人,问我的。

    后面是原版歌词:Yes I'm going homeI must hurry homeWhere your life goes on. So I'm going home. Going home alone. And your life goes on

    叽里咕噜不知道唱什么,点开金山词霸在线翻译。我说这歌说的是两个人的事,怎么那么寂寞呢。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使用“乘客”这个身份,上来又下去,不牵挂,也不被牵挂。做人家的车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

     

    2Katie Melua:《nine million bicycles

    一个朋友发过来的,发在手机里就一直存着,很喜欢。因为风格和《乘客》很接近。尤其是喜欢歌手唱到“There are six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这一句,声线表现力极强。看过MV,也很喜欢。

     

    3、田震:《野花》

    “上榜新歌”,是最近一次调整的时候,Copy进来的歌。偶尔听到,就很喜欢。开始是喜欢“摇摇摆摆的花呀”的调子,听着听着,越来越喜欢“我就像那花一样在等他到来,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这一句的坦率和韵味。

    但是后面有些的声音高,调子太高的歌往往不讨我喜欢,所以往往听了前半阕就会去按“下一首”。

     

    4、久石让:幽灵公主

    那首女声独唱,现在有些听腻了,但还没换。算是首旋律优美的歌吧。

     

    5、陈升:《塔里的男孩》

    要在only ten里常驻,有一点要耐听。这是陈升较新的一首歌,旋律耐听。

    陈升的歌词,有的很叙事,很现实,就是讲一件事。而有的则很具象征性。这首的歌词内容,看上去就很玄,什么“白色的野菊花”,“白色的海鸥”,还有“白色的梦”……什么跟什么呢?《暗恋》里的老导演给演员说戏,云之凡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朵“白色山茶花”。演员说这个怎么演?

    歌曲似乎是说一个疯子的故事:

    在草原上的小孩,说那人疯了,说有天使要回来,你问他回来又怎样,说野菊花要绽放。他自言自语走上路的尽头,那里只有风吹过,千万不要问我是谁呀,是海边的野菊花。啊,白色的野菊花,是否有白色的梦。啊,无色的泪痕,谁也无法说的清楚。”

    所谓疯子,只是旁人无法理解的人而已。没有人理解才孤独。“寂寞”和“孤独”是不一样的。寂寞或许是因为独处无伴而寂寞。而孤独是无人理解才孤独,周围的人越多越孤独。话说陈升很喜欢阐释这种孤独的感觉。

    原来你是塔里的男孩,守住回首的孤独,原来以为已经要解脱,却在遗忘前梦见了ta。”

    “塔”又是什么意向?我不知道,似乎是礁石上的灯塔。塔里的男孩他自己无法解脱,也无人去说。

    我想我也许跟他一样也疯了,竟然懂得他的话,说一路走来也并不怎样,也不过是几个秋。”我很喜欢这句歌词。既然没有人理解你,那就一起疯吧。有时疯子和疯子之间,到建立起了话语的通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你不痴又怎能解痴人说的梦呢?

    后面的歌词就很顺理成章了:“一直把秋天送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花会开,我象落花随着流年,也不过是几个愁……”后面还有很长。

     

    6、王菲:不变

    黄舒骏给王菲写的两首歌,我都很喜欢。“长长的思念终于断了线”一句简直是人生的主题歌,这时的感觉声音远远的,后面节奏突然加快,恢复到我喜欢的节奏,感觉很棒。

     

    7、周杰伦:青花瓷

    我很少听新人的歌。周杰伦对我来说,一直感觉是个新人。

    很多人一听第一感觉必然是“我靠!周杰伦还是新人!”

    我承认我很Out,连曾轶可《狮子座》的颤音也没听过,所以那天一起看《天天向上》的几位总监“齐齐哈尔”,说我Out了。

    但是说周杰伦是“新人”,此言一出,那就不是“OutMan”了,那是“OUT之父”了。但是流行音乐对于我就是这样,是属于记忆,精确得可以划分时代。就像王菲那样,从王菲变成王靖雯又变成王菲,她的新人时期依然历历在目,别说周杰伦了。

    这首歌旋律不错,歌词应该属于优美的一类,可惜难以辨别。口齿不清只是一方面,最主要过于文言,以至于听了以后不知道在唱什么。反倒是《乘客》这样的白话更容易打动人。

    一般流行乐都靠朗朗上口的副歌赚人气,但这个我最喜欢的是“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这一句,不是因为歌词,就是旋律。

    当然喜欢过周杰伦的不少歌,开心网上有过一个选择题,问“你最喜欢周董哪首歌”,列了许多名曲,我选了“其他”。很多小朋友觉得奇怪,难道我还有喜欢的周董的歌?有,当时没说。其实是《爸,我回来了》。

     

    8、陈升:牡丹亭外

    肯定没有《北京一夜》经典,但是我很少咀嚼《北京一夜》的歌词。《牡丹亭外》的歌词我就不说了,我发现一旦我对这首歌分析的太多,对这歌的喜欢就不如从前了,前几首就是这样。我就随便抄一段歌词吧:

    黄粱一梦二十年,依旧是不懂爱也不懂情。写歌的人假正经啊,听歌的人最无情。

     

    9、陈升:狗脸的岁月

    极类似《如风的少年》的歌,轻快优美。听了无数遍,一次到卡拉ok去特意点唱,发现根本唱不来,因为陈升实在太恣意妄为,随便发挥了。

     

    10、陈升:思念or王菲:我愿意

    因为储存空间有限,这次陈升的歌偏多,而他的歌又长,以至于没有了第十首的存储空间。想了想最近被删掉的是陈升的《思念》一首极老的歌,还不是他做的曲,连词也是与人合作的,但是极有升味,我很喜欢拿里面的歌词做签名。

    还有一首王菲的《我愿意》。一度我极其讨厌这首歌,觉得这歌“土”!“out”!乡里乡气的。可是后来,突然有一天,都变了——“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 小丁在北京 - [世说]

    200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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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北京前,给小丁打了个电话——“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传来让我有些担心的声音。只能在他的QQ和博客上留了言,告知我将来京出差,有机会的话一起吃个饭。只是正逢暑假,就怕他已回青岛老家。

    上次看到小丁是两年前的事了,也是我到北京出差,匆匆见一面,在电影学院后面的小胡同的酒馆里对吹了一瓶啤酒。那年他刚刚考上博士。转眼现在到了毕业的时候了,他能顺利毕业么?工作找到了么?由于各自的繁忙和疏懒,没怎么联系,所以也一直不知道他的近况。

    曾和MJ聊起小丁。因为MJ也在念电影学的博士,学界的事情总有所关注。说已经有好一阵子看不到小丁发的文章了。自毕业以来,要说相互能有所了解,也就是在那些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的作者中发现熟悉的名字,由此知道他正在什么领域做些什么研究。此外也再没有什么联系。小丁没有发文章,也就没有了他的消息,至于他的近况如何,就更不清楚了。在我们看来,小丁是我们那届学生中最适合搞学术的人,性格沉静温儒而又不乏才气。没有文章,对他有所期待的人们,不免有些失望,这两年不写文章那小丁在干什么呢?

    后来又听闻了一些关于小丁找工作的消息。似乎小丁曾做过在母校找工作的努力,但是似乎不易解决。看来回上海工作是不能了,那么他能留在北京吗?

    幸好在去北京的前夜,小丁发来了消息。因为回青岛老家,手机停机了没有充值,就过了几天“与世隔绝”的生活。后来看到了我的留言。现在已经回到北京了。

    ……

    站在地铁口等我的,依然还是那个小丁。他喜欢穿七分裤,裤脚上还有两根飘带,一副潮人的打扮。走路的时候,裤脚的飘带甩来甩去,眼之余光所及,总以为他的鞋带散了。七绕八弯,电影学院边上的小胡同里的一排小平房,来到了小丁的宿舍。

    我问小丁:“这两年都在干吗呀?为什么看不见你写的文章了。”

    他说:“写毕业论文呀?”

    原来,写毕业论文占用了他绝大部分精力。

    在小丁的寝室里看见一本书,原来是前两届的毕业生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是要正式出版的。翻了一下,是讲香港电影的。作为一本书,还蛮可翻翻,如果说这是一本博士论文,那实在是太浅,也就硕士论文水平。如果说这是电影学院的博士论文,那就有些丢人。可是作者似乎还挺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梳理一下史料素材也很牛。如果没有理论的功力,却看低理论的路子,对理论怀着一种鄙夷的态度,那么只能说此人白登了堂奥镀了层金属就走了。

    对于学术理论,小丁还是怀着神圣感。他又是老实本分之徒,写毕业论文,必灌注了很大的心血。原先在上海念硕士的时候,他对酷儿理论这一块已颇得心应手,但是到了北京,发现学院的学术氛围还比较保守,以此开题不太妥当,所以面临一个转型的过程。短短一两年中要学术转型,应是痛苦的。论文写作也是艰难的,这我们也有过切身体会。有时熬了一天也写不出一个字。想放松一下心情,出去散散心吧,却又背上浪费时间的罪恶感。开题的痛苦,写作的艰难,众人和他自己对论文的期待,可能还有找工作,等等这些造成的压力……于是,小丁抑郁了,去看了病,开了药。最终他是一边吃药,一边写论文。其过程的艰辛我似不能想象,何况,面对我的是一个微笑的小丁,轻松地调侃着自己的抑郁和狼狈。

    毕业论文总算是完成了,小丁自己并不满意,但得了一个优,也颇能感觉欣慰。后来工作也有着落了,在北京的一所市属高校当了老师。所以眼前的小丁能够轻松一下。

    高校老师是适合他的工作,我说希望他继续论文的写作,这是他的长处。其实我和小丁彼此也清楚,学术在当前的高校,与市侩而现实的自由市场没什么两样。但是我说你要继续写文章,他说是的,他会的。起码,对于自己,对于远方的这些同学们来说,文章是骗不了人家也骗不了自己的。

    然后和小丁也聊起了MJ。同为电影学的博士,两人的路子截然不同。如果说MJ从期刊上了解小丁,那么小丁就是从博客上了解的MJ。小丁觉得MJ的工作如此有声有色,十分不易,是他所不能企及的。其实都不容易。MJ说他搞不了小丁那样冷清的学术,小丁也绝搞不了MJ那样热闹的影迷沙龙和影视策划。两人的工作就像金字塔的塔尖和塔基(大概齐那意思),但是不管怎样的工作,都要由有品质的人来做。但是,我也感到,小丁和MJ之间,仍然不是那么了解。毕竟,分在京沪两地,领域又如此不同,有些消息不通有些隔膜,甚至有些误解总是难免。

     

        MJ聊天,总是屈指数那几个还留在影视或者传媒专业打拼的同学。在高校的小丁、MJ,在电视台的我和肥,在报社的九杰等等,还有那些能看到这篇博客的人。人不多,但我想说,都是精华。做的事本身——写几篇论文,搞几场沙龙,拍几部片子——或许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只要坚持下去,就会有境界,首先对得起自己,也会获得别人的尊重……

     

     

  • 约翰·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与他的族兄塞缪尔,完全是两种类型的人,如果说塞缪尔是实用主义的阴谋家,那么约翰则是理想主义的雄辩家。

    他渴望名位,希望得到别人对他的尊重与肯定。但是他出身清教徒,又觉得自己不应该主动追求名位,所以凡是面对权位的竞争或邀约,他往往要抑制自己的欲望,表现的不那么主动,半推半就,希望顺其自然地或者众望所归地当选、获任。他的这种“君子”的举动,对于政治家来说,就有些迂腐,简直就是自杀,所以这总是让他在选举中岌岌可危。有趣的是,眼看他将失败的时候,他会终于忍耐不住,亲自出马。这点很好笑,也很可爱,很真实。

    但是他很能顾全大局。比如《独立宣言》,不过就是一张200多年前有很多人签名的羊皮而已,但是它是美国独立的纲领性标志性文件。在《印第安纳·琼斯》里面,《独立宣言》的原件居然和3000多年前的约柜一样,都充满神奇的力量,可见其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亚当斯和杰斐逊都是主要的执笔人,而且亚当斯早先还拟过一个《权力宣言》,论述过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是最后亚当斯认为由杰斐逊起草比较好,因为他是弗吉尼亚人,而弗吉尼亚是当时最大的一个州(人口在13各州中占1/5)。所以杰斐逊主笔起草了《独立宣言》,亚当斯只是修改了一下,并在一会上和人辩论,要求通过宣言。最后拉什莫尔山塑了杰斐逊而没有亚当斯。

    和《独立宣言》一样,美国独立还有一个重要的文件就是它的宪法。这是一部超级稳定的宪法。200多年来几乎没怎么修订过,没有任何一个总统会在宪法里加进自己的思想理论和体系。这部宪法和约翰也没有什么关系。“宪法之父”是麦迪逊,它的草案也是由一群弗吉尼亚人草拟的,所以史称“弗吉尼亚方案”。但是有美国历史学家说,这份宪法的草案跟早十年约翰草拟的宪法的绝大部分内容都一样。

    所以,约翰也有自己应得的头衔——美国政治科学之父。(我对“政治科学”一词很有兴趣。)既然有这样的称谓,作为美国的开国者,美国的政体必然有他的思想的体现。但是很有意思的是,他偏偏常常被人们当作是一个君主制的拥护者。这是怎么回事?

    在《约翰·亚当斯》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华盛顿当选了美国第一任总统,但是当时还没有“总统”这个称谓,美国的最高行政长官该叫什幺?既然不是帝制,当然不能叫“国王”、“皇帝”,那幺叫什幺?最后选定的不是“元首”,不是“特首”,也不是“主席”和“委员长”,最后选的是“总统”。但是亚当斯走得比较远,或许是出自他对华盛顿的敬仰,或者就出自他对权力的崇拜,他觉得光“president”一词不足以显示美国未来的最高长官的尊贵,因为“军队指挥官或是一个板球俱乐部的会长都可以用同样的单字,这简直是屈辱恶心!”所以酝酿给华盛顿上一系列尊号,比如加个前缀“尊贵及显赫的”,甚至要讨论是不是要叫“陛下”,还好亚当斯不合时宜的迂腐搞笑的举动,被华盛顿断然拒绝了。但是也就给他的政敌以口实,说他拥护“君主制”。

    此外,他还有一项主张也容易和“君主制”产生联想。他主张中央集权的联邦,所以他后来属于联邦党人,和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争锋相对,他们主张强调州权的邦联而不是中央集权。既然主张中央集权,也很容易被他的政敌罗织罪名,攻击成君主制的拥护者。

    与此同时,他又反对政党政治。所以又和联邦党内的汉密尔顿派系形成了激烈冲突。毛主席说,“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如果他反对美国后来施行的,也是很多人看来已经成为所谓“民主标志”的“两党制”,于是他又一次和“君主制”联系在了一起。

    其实,他当然不是什么君主制的拥护者。加尊号,不过形式欠妥。主张联邦,更是没错。反对政党制度,我觉得也是很有意思的话题。

    约翰担任的是华盛顿政府的副总统。但是当时的副总统不像现在那么有权有势。而是充当议长,地位崇高却形同摆设,只能主持议会,不能发表意见,尤其是台下争论的在亚当斯看来都是一帮too youngtoo simple,还naive的政客,而他空有高深理论不能发表。但是也可能促进了他的思考。

    美国的政治生态,一开始并不像现在两党轮流执政那么泾渭分明,在华盛顿的政府中,集中了各派人物。除了约翰亚当斯是哑巴副总统外,国务卿杰斐逊和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是斗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一个问题能够取得共识,也只有德高望重,不偏不倚的华盛顿能够主持局面。然而由于这种“党争”使得华盛顿政府的效率极其低下,难以决策任何问题。也许是看到这种局面,约翰亚当斯形成了反对政党政治的思想。

    他反对政党政治,在我看来是极具理想主义的。因为他本人是一个君子,这从他在“波士顿开枪事件”中为英国人辩护就可以看出来。何谓君子?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字:允正执中,不偏不党,说这是君子的标准。我印象很深,不过上网一查好像这种说法很少,更多的是“和而不同,群而不党”。所以亚当斯的理想是政府应该由一群君子组成,既然大家目标一致,何来政党的分别?这样就会组成一个高效的而又公正的政府。我大概是这样理解的,或许亚当斯的理论被我庸俗化简化了。无政党政治或许是一种更高级别的政治形态?

    不过想起民国时代有所谓“好人政府”,这种理论付之实践总是失败的。何为政党?好比这里有个派对,保守的老年人喜欢喝喝茶聊聊天,激进的年轻人不干了,他们要吃烧烤喝啤酒,既然这个派对不提供,他们就另外新开一个派对(party),就这样简单。总会有人因为不同的的利益而有不同的意见,而总会有一类人会形成相同的意见,派别和政党就出现了。

    总之,美国的现状和国父们最初的设想并不一样。在《约翰·亚当斯》中,亚当斯给杰斐逊写信,已经在讨论这个问题。美国后来的样子,离两位先哲的设想不太一样。当然,也因为开国者有很多的缘故,各路思想混杂交锋,看来美国人说他们的国父是复数的还是有道理的。

  • 最近正对美国开国史大感兴趣。前一阵子,熬夜看完了HBO剧集《约翰·亚当斯》。这次从百山祖归来,在丽水那个又昏暗又闷热的小火车站等了四个小时的火车,看完了曹德谦的《美国通史演义》第一册。到家就大发寒热了,在被窝里一边抖得筛糠,一边看BBC《美国的未来与历史》。不同的材料对同一个人物会有不同的解释,互有补充而有些心得。所以这是一个读书及观影札记。本人还在不断学习中。

    美国国父不止一个,据说所有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人都是国父,因此美国人谈到国父时用的是复数。(不过有意思的是,华盛顿并没有具名于《独立宣言》之上)。所谓国父,大概就是开国元勋吧。就说说几个我感兴趣的美国国父。

     

    塞缪尔·亚当斯

    在看《约翰·亚当斯》第一集的时候,有这样一幕。波士顿英军开枪事件后,市民群情激奋。约翰冲着人群闹事的一个领头的叫了一声“兄弟”,意思大概是让他别闹得太过火了。这个人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长相凶横的恶棍。至于为啥约翰叫他兄弟,对美国史不甚了了的我当时还一头雾水。

    后来看了《通史演义》,才知道这位老兄也是大有来头。他叫塞缪尔(简称萨姆)·亚当斯,是约翰的族兄,所以约翰管他的“哥哥”。别看美国国父有很多,但是美国人公认的“革命之父”只有三位,这位老兄是其中之一。

    看了塞缪尔信奉的一些理念,果然深得人心。他从基督教教义中读出了:人要追求正义,追求社会公正。(义正词严啊)。他最早主张:没有代表权就不纳税!(读到这句我兴奋地用红色水笔画了一条线)。他还主张:政府是一种信托(相比他们的信托,我看到的普遍是霸王条款)。但是他基本上不属于理论家,而是实干的革命家,他领导了“波士顿倾茶事件”,基本上等于宣了战。还倡导了大陆会议,把13个殖民地联合在了一起。仅此两项功绩,就可以彪炳美国的史册。

    然而看塞缪尔的斗争手法,实在称不上高尚。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他的斗争方法就是煽动舆论,如果真是正义的呼声倒也罢了,他却用尽了造谣和诽谤的各种方法,不把对方搞臭搞烂是誓不罢休。塞缪尔的首要攻击目标是马萨诸塞的总督哈钦逊。塞缪尔就四处散布消息,说当时英国最臭名昭著的印花税制度是出自哈钦逊的主意。这是无中生有的,哈钦逊也极力出面澄清,可惜舆论造出去了,老哈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后来英军派驻了两个团到波士顿,塞缪尔再次使出造谣的本事,在小报上专门描写英军的“丑行”:殴打孩子,破坏当地宗教仪式,甚至奸污波士顿的女孩子。虽然当局竭力反对,舆论还是造出去了,反英情绪再一次掀起高潮。

    塞缪尔的斗争目标不仅仅是英国人,也针对美国人——那些和他们不站在一条壕沟里的人——当时的美国(虽没独立,姑且这么叫)也分亲英(托利派)和反英(辉格派)的两派。为了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塞缪尔又施无中生有大法,编造一份支持印花税法的托利派的名单,等在报上。结果自己的派别赢得了选举。

    以上故事全部来自《通俗演义》,但是这个形象在《约翰·亚当斯》的剧集中得到了一定的印证。和塞缪尔的“小人型政治家”不同,约翰显然是个“君子型”的。他在剧集中的最光彩的出场就是在波士顿开枪事件后为英军士兵作的辩护。虽然他本人也是反对英国人的统治,但是一码归一码,他还是在法庭上为英军辩护,指责美国人的挑衅行为,称英国人开枪是正当防卫。想想也对,你们一群人用木棒楔人家三两人,人家不开枪才怪。

    看约翰给英国人辩论,塞缪尔脸色铁青。但是约翰对塞缪尔的所作所为一定是不以为然的。所以他会对塞缪尔说:“萨姆,你做的别太过火了。”约翰总是尽量避开和萨姆站在同一个阵营。这时,约翰才是那个追求社会公正的人,而塞缪尔所谓的社会公正简直像笑话(还有一个笑话,英国人居然很老实地在自己的殖民地接受当地法庭的审判,还希望在敌视者环伺的地方得到公平的判决,还一本正经地寻找律师,上帝保佑他们找到了约翰。老实说,我看到这里很百思不得其解,大概我是一个中国人吧)。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流言家、诽谤家,美国人仍然认他是“革命之父”。因为,如果美国大陆上都是约翰,没有塞缪尔,那革命也许还真成不了。但是,扭曲、捏造作为一种斗争手段是危险的,因为它利用了人性中黑暗的一面。人们总是偏听偏信的,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所以塞缪尔的计谋总是能得逞。任哈德钦、英军和托利派们,不管你们怎么澄清,即便你们真的没有干过,即便你们有更多的证据,即便在200多年后的我都知道这是塞缪尔他们在造谣,但是在当时,美国老百姓就是信萨姆。直到现在,我还是会看到,有人写文章,只写自己愿意相信的而不惜扭曲历史与科学的事实。

    我对中国历史中“成王败寇”,“窃国者侯”的目的论不以为然。如果美国独立也是出自塞缪尔这种“目的高于手段的”的革命行为的,那和中国的“兴也勃焉,亡也忽焉”历史周期率有什么区别?

    美国独立后,马山面临着要和英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考验,这简直是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你刚刚抽了人家一个耳光,然后就要到人家家去做客。塞缪尔被美国人奉为“革命之父”,但是在英国人那里,一定不受待见。英国人虽然失败了,但是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是被塞缪尔这种人和他那下流无耻的手段给击败的,他们会服气么?肯定不会。好在美国的开国者中不仅仅有塞缪尔。有些人,赢了他都觉得丢人,而有些人,输给他也觉得光荣无比。美国独立后,非常非常弱小,最重要的外交关系依然是和英国的关系(当然还有法国),如果能和英国恢复关系,或许是决定美国将来命运的。就在这时,约翰出使英国了(反正肯定不能让塞缪尔出使啦)。《约翰·亚当斯》中,出使英国绝对是精彩的戏。他使美国获得了英国的某种程度上的尊重和谅解。

    美国的独立战争之所以伟大,决不是因为由塞缪尔这样的人领导起来的,如果真是这样,200多年后的我们还会花那么多时间去码字么?美国人似乎也很公平,他们称许塞缪尔的举动,给他一个“革命之父”的帽子戴戴。如果美国大陆上都是约翰,没有塞缪尔,革命也许就成功不了。但是如果没有约翰,只有塞缪尔,那么革命即使成功了,它也不会久远。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塞缪尔只当过州长,没有当选总统。

    看了《通史演义》等书和影碟,发现除了亚当斯,杰斐逊、汉密尔顿各个都是有意思的人物,哈哈,待我一一学习。

     

     

  • 美女拒绝我心中喜 - [世说]

    20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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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有位同事出了工伤,我赶忙去看望。到了她家,同事说,她把药给落在单位了,不能按时吃药让她十分郁闷。我不假思索,自告奋勇说到附近帮她买药。当下要了药名,推门出去。

    就在她家楼下不远,有个很小很小的药店,进门一看,只有一个人在低头算账。那人一抬头,我看清了。是个漂亮女孩,秀气又清纯的样子。

    见了美女,我总是“说也不会话了”,有些结巴地说出我要买的药名。

    女孩问我有处方单么?我说没有,她抱歉地说:“这药是处方药,没有处方单我不能卖给你。”

    我一下子明白了我的失察。处方药岂是胡乱买得的?但是又觉得同事那里不太好交代。

    其实,在别的药店里,我也买到过处方药——大概是因为我买的都属于普通处方药比如生理食盐水之类的——只要你象征性的留一个姓名和电话就行了。而且并不需要你怎么暗示央求,似乎有一个“惯例”,药店的店员让你留下通讯方式,然后就很自然地把药卖给你了。

    至于留个电话有什么用,我也胡思乱想过:是万一我买了假药,方便他们通知我?还是电话随访“你乱用处方药有没有吃死啊”?不过不管怎么说,买到了药总觉得是方便了我。

    同事的药只是一种伤药,似乎也在不很要紧的处方药之列。或许我一暗示一央求,女孩就“从了我”呢?所以我站在原地没走,又支支吾吾地央告一番,希望她会照“惯例”卖药给我,只要我留下我的通讯方式。

    可惜她明显对我的姓名和电话不感兴趣,根本没有给我留下通讯方式的机会,说:“这是处方药,除非有医生的处方,不然我不能卖给你”。说完又低头算账了。

    美女拒绝我,似乎也是一种“惯例”,但是这一次我觉得很高兴。

  • 被古人刨出一篇旧作,好像我自己硬盘上都没有了,看了看,写的蛮好,反正现在写不出来了。全文的目的就是给一个理由,人类出于什么动机去保护动物。

     

    1、生态学

    “人为什么要去保护动物?”这个问题一旦提出,大家第一反应就是到生态学哪里去找原因。应该说,生态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知识、观念,不可谓生态学之功。“动物保护”也的确是生态学的一个命题,也是一句口号。再比如“生态平衡”的观点,可谓妇孺皆知,尽管他们也许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或者该做点什么。

    我对生态学全无研究,而且这里那么多专家,所以我对生态学的专业内容我就不说三道四了,我只是把生态学作为一般的自然科学来谈一点个人的看法。自然科学就是一种方法论,而生态学就是提出如何规范自己对待自然的行为,处理好于自然关系的方法。如果说其他自然科学是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话,那么生态学就是修补自然,保护自然。或痛定思痛,总结教训;或亡羊补牢,及时处理;或防患未然,做好保护,此生态学之基本功能。(我的管见,不知方家以为然否)

    人类已经跳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轮回,拥有了认识规律、利用规律来改造自然的巨大威力,举个极端的“改造自然”的例子,可以把自己生活的星球毁灭几百遍!(这不是漫画《七龙珠》,这就是现实的威胁)。所以人类不能以食物链金字塔的顶层自居,如果人类还像某些食肉动物一样还存在“过杀行为”的话,这世界上恐怕只剩下苍蝇、蚊子和老鼠了。而是应该跳出圈外,站在更高的地方审视整个自然。值得庆幸的是人类这么做了。

    但是事实是人类的行为还是直接或间接的造成了对动物的伤害,有些动物从此亡国灭种。人类意识到这些危及动物的行为——破坏栖息地、消灭其物种等等也可能危及到人来自身,保护动物,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包括能源、食物来源等等)。于是就产生了生态学,这就是人类为什么要保护动物的一个理性而又功利的理由——生态学。

    也许所有自然科学都是功利的,因为最初级的理科始祖——数学、物理就是以丈量土地、建筑工程等人类具体活动应用中产生的,并随着人类各种需要而渐渐发展出新的学科。但是,对于整个人类的功利对于实践的个人来说却有可能是非功利的。因为保护生态这件事往往是“功竟在身后”的,对于个人可能无利可图,但是对于人类却意义深远。所以要有饮水思源、植树荫人的精神,不能做上愧对先祖,下无颜见后人的事。

    同时,当一个人掌握生态学的知识以后,他从生态学角度出发的行为都是自发的,人类应用生态学也是自发的,所以,从生态学角度可能是最有目的性的“保护动物”的动因了。

     

    2、伦理学

    “保护动物”与伦理学也有关?是的,前提是它成为了文明社会的一种道德。生态学是自然科学,伦理学则是社会科学。

    也许伦理的出现比自然科学要早,在前文明时,人类就已经不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以及父母进行交配,这与不时“乱伦”的动物相比是很大的进步。但是这种游戏规则的制定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有其目的的,换句话说,就是功利的。随着氏族部落的形成,伦理成为维系成员关系、保持氏族稳定、使种族得以延续的必需。这就像这个版子制定有规则一样。

    就伦理学出现以后来说,从来是以研究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为己任的,但是现在已经把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列为了研究的对象,或者说出现了新的边缘学科。

    但是作为伦理,在古代就有了,中国古文献中就经常看见劝诫别人不要涸泽而渔,不要在鹿哺育幼崽的时候打猎,不要用小网眼捕鱼等等。当然,分辨古人的行为究竟是有了原始的生态意识还是一种社会伦理道德还是有难度的,如果他们认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的食物来源,这属于生态意识;如果认为保护动物是士大夫的本分,那就是伦理。我认为是兼而有之。

    现在的动物保护组织,他们的出发点,很多已经不是生态学,而是伦理学。生态学仅仅给予动物生存的空间,而伦理学还将人类之间的感情——尊重、怜悯、感激等等赋予了动物,一句话,(在一些方面)像对待人一样对待动物。所以他们憎恶戏弄、虐待动物的人——虽然这些行为可能没有危及动物的生命。

    而且这种伦理观念还在向前发展,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到底应该处在什么样的一个水平?还在发展。熄火告诉我,由于高等动物有与人类接近的神经系统,所以对外界的刺激就有与人相类似的反应。我想这就是动物会害怕、发抖,也会快乐,甚至与人类产生“友谊”。起码当它受到伤害,会凄厉的惨叫。于是,人类将对待同类的感情也用到这些动物身上,著名的就是齐宣王“以羊代牛”的故事:齐宣王祭祀要杀牛,但是见到牛在觫斛发抖,就不忍心杀了,但是古人毕竟是古人,祭祀还是要进行,就用一头羊代替牛,而齐宣王本人则跑到一边眼不见为净了。古人尚且如此,作为一个现代文明人将虐待、伤害这些动物的行为更是视为冷血。这时,人类不再是那个茹毛饮血,自相捕食的生番,而是对自己曾经的猎物或天敌也会产生怜悯、爱惜的人类了。

    最近又看到一条消息,是对医用水蛭的处理。为防交叉感染,水蛭都是一次性使用的,过去用完用酒精泡死,但是现在人们建了一座退休池供养用过的水蛭。认为自己过去的行为实在忘恩负义。这件事十分明显不是生态学,而是伦理学起的作用;并且说明这种伦理还在进步,关爱涉及的动物也不仅仅是高等动物了(用熄火的话要保护到细菌),(我想,人类与医用动物之间的关系是伦理学关注的重点);并且可以看出伦理,或者说道德,是慢慢从功利发展到了非功利的阶段了。

    当然伦理学作为学科,指导人类的功能尚未十分显现,人类基本上以自觉的伦理道德,而不是自发的伦理学来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一方面形成了伦理意识淡薄,有人用烟头烫乌龟,有人用硫酸泼狗熊,另一方面又有很多过激的行为,我喜欢举的例子是美国人进口螃蟹,不允许“虐待”,必须松绑螃蟹,结果到美国后一集装箱的螃蟹全死光。伦理学应该是理性的,但是伦理有时却十分非理性。所以我十分欣赏“以人为本”这句话,这可能算是这方面的伦理学的一个成果。“以人为本”与“以动物为本”并不矛盾,完全将动物看作人类的极端主义其实不考虑动物的实际需求,而只是偏执的强求人类对待动物的行为应该机械的照搬人类之间的模式,恐怕问题就出在这里吧。

     

    3、美学

    人类凭什么喜欢青蛙,讨厌蛤蟆?又凭什么喜欢蝴蝶,讨厌蛾子,若在生物学上本无优劣,若说伦理学这叫种族歧视,但是这是一种现象,你架不住人家喜欢呀,这就是一个审美的因素在里面了。
    虽然说生态学和伦理学对于人类的作用往往是交叉的,但是生态学可能侧重保护野生动物,伦理学偏向重视豢养的动物,而美学,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美学本身作为一个学科当然是理性的、科学的,但是人类的审美活动则是感性的。因为人类的审美活动而产生对动物的爱护之情,可能比伦理道德和生态意识出现的要早得多。
    首先是存在崇拜。一度人类对自然是充满敬畏的,包括当时还是自己天敌的食肉动物。人将日月天地、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尊为神力,而对一些动物加以顶礼膜拜,以之为图腾和保护神。这样的动物多为蛇、鹰、狮子等。而且人类会产生进一步的审美活动,将动物的特征加以总结,这就产生了像龙、凤这样的动物图腾。崇拜动物当然就不会加害它们,这个原始的因素至今被一些宗教所保留,比如印度教对于牛。当然,佛教的不杀生的信条是属于伦理范围的——宗教伦理,是另外一回事。

    其次就是一般性的审美、欣赏。而对自然的敬畏退居其次了。人们对山水田园、鸟语花香等等自然界的事物充满了兴趣,这是人类主观感受的充分体现。宋玉第一次将秋天与哀愁联系在一起?就是抓住了一些特征,然后进行的主观审美——从秋天的候鸟离去,树叶凋零等具体现象抽象出萧瑟、肃杀的概念。对于动物,比较典型的是:狗=忠诚,虎=凶猛、郎=贪婪、猪=愚蠢。这种意象化、符号化的审美过程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并发生改变,也就是人的审美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比如说到蚂蚁,古人以为“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取蚂蚁的渺小的特征,而现在则有“蚂蚁啃骨头的精神”。此外还将原来一些迷信的、落后的审美趣味加以改变。当然审美是不以科学为依据的,(只是移风易俗的参考),有时候早已根深蒂固僵化成价值观和思维定势了。比如说我知道猪是十分聪明的动物,但是我也最喜欢骂愚蠢的人是猪。可见这种审美的非理性与潜意识。

    再进一步问人类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审美呢?或者说审美的标准是怎样产生的呢?这又要回到前文明时期去考察了。审美是非功利的,但是却是由当时功利的行为留下的经验、知识、概念作为审美的标准——什么是有用的、什么是温暖的、什么是安全的、什么又是危险的。比如说人类为什么看到小海豹那么喜欢这个例子:

    从总结出海豹的特征——毛茸茸、胖呼呼来看,就可能会让原始人联想到温暖的皮毛可以御寒的功能(并通过这种特征来寻找御寒的东西),但是当现代就只剩下对这种特征的莫名的喜爱,而没有功利的目的了(穿皮草的人又有多少是怕冷?!)。又比如很多人害怕肉虫子,但是唯独不怕蚕宝宝,为什么差不多的动物有两种审美?就是因为从黄帝、螺祖时代起蚕宝宝就为大家提供丝了。

    还有人提到了《熊猫的拇指》中米老鼠形象改变的例子。为什么人类会对“幼稚化”的形象更喜欢呢?这和人类哺育自己的后代,并从自己的后代身上提炼出了颜面特征、头身比例等作为自己的审美的标准有关。

    人类的审美是自觉的行为,如果大家都有良好的审美,相信会爱惜美好的事物。比如大家对小猫小狗会有十分疼爱的感情,这个作用比生态观念和伦理道德都要大得多,或者说更容易影响一个普通人。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在审美上处于不利条件的动物,人类又会加以消灭(比如中国历史上搞得几次运动,弄得鸡飞狗跳的!)这又是缺乏伦理道德和生态意识的表现了。还有就是怕变态的人,他偏偏喜欢摧毁美好的事物,你怎么办?当然这不是人类一般的心理状态。

    所以,教育孩子保护动物,从美学、伦理学和生态学的角度,我看是缺一不可。美学是本我的自发的情感的流露,伦理是自我的约束,生态学则告诉孩子,其实动物都是美的。

     

    4、总结

    首先是对大家抛的玉做个总结以及我的回答。在WWF和大自然帖出以后,都有朋友提出很好的问题,促动我做进一步的思考。虽然最近很忙,但是这篇文章我不弄出个头绪的话,别的事我也干不好。

    “大自然”的木头鸟朋友对我的框架做出了总体上的质疑,他认为没有提到经济学十分可惜,是重大缺陷,人类保护动物是离不开经济学的。我觉得这点很对,经济学的确不是简单的买卖与金钱,肯定可以建立经济学的模型供以研究。但是也有我的具体原因。一方面我对经济学更生疏(要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我学的还行),另一方面与我考察的出发点也有关,就是古人的“海豹帖”——一个人,可能是环保主义者,也可能是一个游客,甚至是小孩,为什么都会对一个海豹产生相似的“怜惜”的保护欲?在建立个体行为和心理模型的时候,我以自己为模特,就产生了生态学、伦理学和美学的框架,个人以为还是比较全面的。我的确不知道该如何建立经济学的行为模型。

    木头鸟还提到心理学的问题。我觉得“海豹帖”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的问题,从这些学科出发来研究毫无问题。那么我为什么只是涉及三个方面呢?我觉得伦理学和社会学可以合并,这肯定涉及道德的建立以及如何建立的问题。而心理学和美学是一致的,美学中格式塔心理学、精神分析学的流派就是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的。最后选择了伦理学和美学,而不是社会学与心理学,可能一方面我比较熟悉,另一方面比较容易说明我以后想说的生态电影的问题——在电影中美学、伦理学比较好说。况且我的美学篇也的确是从美学,而不是心理学出发的。所以我并不是说其他学科不能解释问题,而是我自认为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系统。

    木头鸟认为生态学不是原因,是一个基本知识。这点我还是赞同的。因为它作为自然科学并不是以人类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的,这和伦理学、美学就很不同。但是它给人类的影响,包括它的生态平衡的概念已经进入了人类的社会伦理和审美心理,作用是很大。但是一旦生态学的知识在某人的大脑中缺失的话,肯定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没有保护动物的意识只是其中之一。比如渡渡鸟和旅鸽由于人类的愚蠢而灭绝,这是人类的悲剧;又比如某渔民捕捞到鹦鹉螺,居然给烧了吃了,对于渔民本身也是可悲的。所以我还是将它列为重要的原因。

    伦理学和美学并不是它们的学科建设的成果影响人类,和生态学相反,是人类的行为成为了伦理学和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我认为人类保护动物中,有伦理学(社会道德)的模型,也有美学(审美心理)的模型。如果借用精神分析的学说的话,审美心理是人类的原始欲望的反应,是“本我”的,而伦理是“自我”的。所以人类喜爱小动物出于审美的话,这种行为比较直接,影响力大,但是容易受情绪左右,很不稳定;而出于伦理的话,这种行为受自我的约束,比较稳定。大家比较关注的宗教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宗教很大部分就是伦理的约束,这种伦理包括人和神、人和人、人和自然万物。当它作为一种信仰进入“超我”的时候,力量是无穷的。无论佛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或是把动物尊为神或神的使者,或是对人的善、博爱等观念的教诲。对人类的行为——包括保护动物——是有很大影响的。缺失伦理,则不是文明人;没有了审美,则不是正常人。

    它们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由于有了审美,才产生了美与丑;进入了伦理,就变成善与恶,而生态学作为自然科学就是分辨真与假。这就是我苦心经营的真、善、美的一套理论鸭!真善美从来不是独立的,就是相互影响的。

    最后,谈点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总结了一下:

    生态学:功利的;自觉的;知识,需要学习。

    伦理学:功利——非功利;自觉的;道德,需要学习。

    学:非功利的:自发的;审美,需要学习。

    生态学是知识,学习比较明显,伦理学需要社会的言传身教,我对现在的成人社会不太有信心;审美就更难以用教育两字可以概括,甚至要移风易俗,不仅仅对孩子,对人类都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附:原序

    写这篇文章,是因为看了古人一系列的帖子。由于周末影院的片子遴选问题,使他十分犯难,结果抛出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问题(用他自己的话就是“我被你们搞的越来越弱智了”)。还拿出一张海豹照片问别人的感受,弄得这里一片轩然大波。

    对于WWF我是一个新人,但是还是比较有渊源的。我99年上网办了个小网站由此认识了不少朋友,其中就有tigris(这里叫ptigris?),他后来成为了我的校友。他就一直向我提起WWF。但是我这个人保留了一点动物习性,只上熟悉的网站,来去有固定的路径,不轻易更换“栖息地”。所以一直没有来这里。偶尔上来一看,(印象中有一次来瞅了瞅华东树懒在招募去动物园的志愿者,)也许当时是BBS,还不是论坛,所以还是没有注册。

    早在去年与tigris一同去江湾时,就有幸由观星带领我们;今年年初再去,又有熄火兄同往。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大自然社区”的上海网友见面,tigris又带来了古人与熄火,别看古人网上咄咄逼人,见面却颇文雅,甚至在生人中间有些腼腆,与人为善。如此说来,与WWF之缘,不可谓不殊胜。所以见面会当天回来就注册为会员了。

    到了WWF才发现,这里不仅有我熟识多年的老友,还有很多如雷贯耳的名字。更为欣喜的是上海论坛的氛围之热烈、人气之旺盛、活动之丰富,令人叹为观之。虽不能说帖帖精华,但有些帖子字字玑珠,读之如醍醐灌顶。使人相见恨晚。

    但是令人惭愧的是,鄙人除来乍到,不仅不添薪拾火,反而灌水频频。虽说水平有限,但实在不是灌水的理由。恰见古人的问题,思之良久,夜不能寐。我以为,每个人都是诗人,每个人都是哲学家,与其烂在肚中,不如抛砖于当街,也算是入会的见面礼、投名状。

    我这小文,分五部分论述人类保护、爱护动物的动因。动因,我理解为动机与原因,不仅仅以整个人类为研究对象,而且以个人为单位考察他们的保护动物的动机与理由。五个部分是:1、生态学;2、伦理学;3、美学;4、总结(讨论人类不保护、爱护动物的行为);5、与影视相关(古人提出了问题,我也是这个专业,但是我不是好学生,我估计拿不到这个学位的——一语成谶)。我对于上述任何领域都无研究,只是看了大家的回帖以后有了想法,更不是努力地想给古人一个答案,所以我的文章不值得期待,只是表达我的心意罢了。

    是为序。


    断水
    2003-8-19

  • 听昆曲 - [雕龙]

    2009-04-19

    Tag:昆曲

     

    连看了两晚的昆曲折子戏,一晚上《琵琶记》,一晚上《西厢记》。昆曲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难以靠近。总结一些看点,鼓励更多人去看。

    一、看丑角

    上来就看到丑角的插科打诨,打破昆曲沉闷的成见。一开始,《琵琶记》里的婆婆和公公两个人很吵,为了吃饭还是吃糠,要死要活的,简直像琼瑶戏那样歇斯底里。但是后来的李旺很好玩。第二天《西厢记》里的小和尚和琴童更好玩。

    小和尚带张生参观寺院时,指着一处说这叫东圊,张生问何为东圊?小和尚说就是茅房,顺便问:张先生你阿要大便?张生:不消。小和尚:那么小便好来。张生:不消。小和尚:个么屁阿好放一个哉?张生被彻底击败,衣袖遮面:不消。

    红娘为了玉成张生和莺莺,不想被琴童吃了豆腐,叫了琴童一声好听的——“琴童哥”,决定要张生叫还。张生先叫“红娘姐”。红娘说不行,把“红娘姐”的上下去掉,只叫“娘”。张生开始不肯,红娘使出杀招说,那就不给传信。张生大慌,纳头便拜:“娘啊!”。谁知琴童突然从桌后钻出,说:“此地还有你的爹!”

    丑角都用方言,以苏州方言为多。除了琴童以外,几个丑角都是张铭荣扮演,一查,人家是一级演员。

    二、看戏

    没见过《西厢记》那么淫荡的戏。张生就是一个猴急。为了春宵一刻,管红娘叫娘不算,还钻狗洞,跳高墙。每当张生畏难退缩,红娘就以“走人”要挟,张生立刻勇往直前,在墙上高喊:“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以为此句出典于《西厢记》。一查其实此句出处于《牡丹亭》,看来也是借用的噱头。

    张生和莺莺自去销魂,把红娘一个关在门外,红娘咿咿呀呀唱了二十分钟,难为她要编那么多词。完事后,张生携莺莺出来。张生又是大叫一声:真是通体舒畅啊。台下又是笑翻。

    怪不得《红楼梦》里,《西厢记》就是禁书,但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就喜欢看。当贾宝玉学了张生的词:“我是多愁多病身,你是倾国倾城貌”,黛玉也要假装恼了,说他“淫词艳曲来调笑”。

    三、看角儿

    这次花的钱简直说不得,才5元一场。本来我没有兴趣,当天友人打我电话问我去不去,一听那么便宜,所以才在不知道晚上有没有事,加不加班的情况下,请她代买了票。还是因为便宜,最后连钱也忘了还给人家。

    虽然价低,但绝对超值。都是上昆的一级演员压轴,计镇华、梁谷音都是60好几的艺术家了,这么说着都感到票价低得有些罪过。看戏看角儿,总是没错的。看着人家的粉丝又是献花,又是捧场,自己的情绪也被调动。

    四、听唱

    鲁迅看社戏,也是喜欢小丑被绑着打,而不喜欢一个老旦咿咿呀呀唱很久。我也怕昆曲咿咿呀呀慢慢唱。但是其实也挺好听的。

    最喜欢的是《琵琶记》中的《描容》,整场戏就是赵五娘一个人边画画边唱,听不懂没关系,有字幕机。这段其实唱的是比较快的。但听唱得时而气若游丝,极为飘忽;时而亮如洪钟,极为震撼。这种唱法其实觉得比约克异曲同工,没想到昆曲也有这样的唱法。

    五、拗感觉

    昆曲的曲调是极其婉约的,或者说拖泥带水。吐字上,一个字要分好个音。叫一个人的名字,我开始以为他叫的是“蔡伯鸡”,但是那个“鸡”的音还在发展,原来叫“蔡伯家”,但是那个“啊”的音还在发展,最后才听出来,叫“蔡伯喈”(喈,昆曲发“鸡啊诶”)。

    都说昆曲因为节奏慢,所以要消亡,所以戏曲改革是要加快节奏。但是我现在总想,要那么快干什么。既然听昆曲,就是来拗感觉,越慢越好。继续咿咿呀呀。

     

    附:

    4/14计镇华《琵琶记》4/15梁谷音《西厢记》华师大本部预演

    演出时间:414日、15日晚630

    演出地点: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礼堂(可坐地铁34号线到金沙江路站下)

    演出剧目:

    414日晚630 《琵琶记》

     

    《吃糠遗嘱》

    公——计镇华 婆——张铭荣

    赵五娘——梁谷音

    《描容别坟》

    赵五娘——梁谷音 张广才——袁国良

    《扫松》

    张广才——计镇华 旺——张铭荣

     

    415日晚630 《西厢记》

    《游殿》

    小和尚——张铭荣 生——翁佳慧

    莺——谢 娘——倪

    《寄柬》

    娘——倪 生——翁佳慧

    僮——周嘉文

    《跳墙着棋》

    娘——汤泼泼 莺——谢

    生——翁佳慧

    《拷红》

    崔夫人——王维艰 娘——梁谷音

    生——黎 莺——谢

     

  • 上班路上 - [世说]

    20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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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面走来一个很瘦小的老太。她看上去不到70,留着秀兰·邓波尔式的卷发,戴着细金丝边的眼镜。肩上扛着几个包裹。就在走近的时候,她对我说:“同志,我想换个钱。”

    我脑中一下子想起了要坐公交车钱的妇人,要买馒头的流浪汉,还有那个要打车钱的瘸子,我给了他50,他留了我的地址说要还也没还。其实我也没在意要他还,但是朋友们都说我上当受骗了。说以后遇到求助的人,可以帮他们打110

    于是,我向她摆了摆手,说:“有事你可以打110。”说话间就要擦肩而过。但是老太又说话了:“同志,我就是想换个肩。”原来她想让我帮她提一下包裹,她想换个肩背。

    我帮她提起她左肩上的包裹。包裹真的很重,有好几个扎在一起,然后分成两头,中间搭在肩上。以她瘦小的身材,只能靠全身的力气抗住包裹。而要把包裹抬起换个肩背,却是不可能做到的。

    我很感惭愧。道歉说:“不好意思,我听错了。”老太问:“你听成什么啦?”

    “我听成你想换个钱了。”

    老太说:“不是,我想换个肩。谢谢啊”她换了个肩,就继续往前走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很难受很难受。

  •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傅佩荣录节目的时候说到这一句时,特别提出来要解释翻译一下。因为他说经常有人翻错。他说:

       孔子有个学生叫子,他请教说怎么样叫做孝顺,孔子说:“现在所谓的孝顺啊,就是奉养父母亲但是狗马也能服侍人啊,如果我没有尊敬父母的心的话呢,那我跟狗马有什么差别呢。为什么我说很多人翻错呢,很多人把这句话翻译成为,现在所谓的孝顺是奉养父母亲,但是我们家里也养狗马啊,你如果没有尊敬父母亲,那跟你养狗马有什么差别,孔子不是这个意思,孔子不可能把赡养父母亲当作养狗跟马。而我这样的说法是因为狗跟马对于人来说意义特别。第一个,都替人看门,第二个,马替人拉车,所以古时候讲狗跟马的时候,会特别强调,替人的服务,给人带来的服务。而今天我们还说,你对我真好,将要我要效犬马之劳。所以呢,孔子说这个话的用意是说,你如果光是奉养父母亲,而没有尊敬的话,那跟狗跟马服侍人有什么差别呢,你需要的是子女而不是狗马。

         两种解释的分歧在于“犬马有养”到底是“犬马养人”还是“人养犬马”。感觉傅佩荣的解释比较站得住脚,看看他的两个理由:把“父母”比作“犬马”的确不太敬,孔子不至于这样说话吧。而且“效犬马之劳”的例子也挺有说服力。那么他是说谁翻错了呢,需要他这样特别地提出来呢?那天翻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似乎想起什么,于是翻到相关页,果然看到了这种翻译法,南怀瑾是这样写的:

        饲养一只狗、一匹马也要给它吃饱,有的人养狗还要买猪肝给它吃,所以光是养而没有爱的心情,就不是真孝。孝不是形式,不等于养狗养马一样。 

        傅佩荣针对的果然就是南怀瑾的解读。他们都是台湾人,都擅长解读国学,南怀瑾这方面做的比较早,所以傅很可能会参考南,从而发现分歧。鉴于南的书流传甚久甚广,傅佩荣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由于当时我对南的看法已大不如前,而且觉得南的说法是错的,所以连看到他的那句“养狗喂猪肝”的噱头也觉得非常做作,为人所不喜。但是,瞥见书架一隅有本薄薄的《论语集注》,那就让我看看朱熹是怎么注的。事情好像没有那么简单。《论语集注》是这样注的:

        养,谓饮食供奉也。犬马待人而食,亦若养然。言人畜犬马,皆能有以养之;若能养其亲而敬不至,则与养犬马者何异? 

        搞了半天南怀瑾还是个好学生,他基本上就是按照朱熹的意思翻译的,只不过加了一句“猪肝”而已。朱熹也这样说,让我不得不费些脑子了。朱熹虽然他离孔子的年代也挺远的了,但人家毕竟是权威,而且人家念的也是文言文。傅佩荣的两个理由难道就白说了?所以我上网查,但是一查更迷惑了。除了上述两种解释法,还有两种,一共是四种解释。都有些道理,然而似乎都有些不妥:

        一种是犬马幼崽长大后养其父母。这种说法似乎和子女养父母在比喻的逻辑上比较对位,但是却也是最不可能的。因为动物界中子代反养亲代这种现象几乎很少出现,只有某些乌鸦有这种习性。所以这样的比喻是没有意义的。另一种是犬马养其雏。这种说法的支持者认为,犬马养雏是一种本能,而只有人怀着敬爱之心去赡养父母,才能和犬马养雏的这种本能相区分开。我觉的这种另辟新说也挺是有道理的,用来解释孔子要重视“敬”的本意也能解释得很好。但是从比喻上来说逻辑顺序似乎不顺,有点拧着。

        所以我莫衷一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 蒙木匠错爱,要我做客木匠沙龙,做一期嘉宾主讲。选题不如撞题,刚好我写了一篇《闪灵》,他就点题主讲这个题目。其实没啥心理准备,为了对付沙龙的发言,使日理万鸡的我一时有些忙于应付。不过正是为了准备沙龙,使我可以继续整理本来未完的思路,时隔n年之后又上了imdb,查资料、看影评,似乎自己又回到了学生时代,感觉不错。还是很感谢木匠兄。

    闲言少叙,就说沙龙当天,先放片子《闪灵》。豆瓣、时光上还真有人来参加,可惜由于题材关系,美女较少。面对生人我还是很紧张的。简要介绍了库布里克。说的只有少量是胸中存货,大部分是刚刚从网上批发来的,感觉自己是二道贩子,不过东西绝对新鲜,都是最近一周刚刚下载的文章。所以不再转述。在沙龙上我把我对于《恐怖片》的观影感受又梳理了,上次说的后怕理论只是一个开头。

    我将看恐怖片的观影的主要心理活动害怕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种就是吓一跳:靠突如其来的音响效果和镜头前出现的东西吓人一跳。这是最简单的心理感受,在街角躲藏的即使是你最亲爱最熟悉的人突然出现,也会吓人一跳,何况电影里伴有强烈的音效和视觉冲击。这是恐怖片的基本手法。

    比如在影片中,丹尼骑着小车一个转弯,被砍死的双胞胎女孩的鬼魂突然出现咱镜头前拦住去路。

    第二种是害怕。如果说吓一跳的波形是一个脉冲,那么害怕就是一个连续的波。它是一个过程,伴随着氛围而产生,也会随着节奏的舒缓而消失。比如《闪灵》中小孩骑车在走廊中狂兜,就兜得人越来越紧张。

    人类为什么会害怕,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课题。有人说和后天经历有关,所以有的人害怕草绳,有的则不;有的人说和文化传统有关,所以就有吸血鬼和妖精的区别;有的人则追溯的更远,说和猿人时的生活习惯有关。由于雄猿树居,雌猿穴居,于是猿人的恐惧感遗传到了今天的人类(好像荣格的原型理论有此一说),所以男孩一般害怕天窗会突然伸出一个怪兽的头,而女孩总是担心床底会有妖怪会钻出来。我对这个理论是深信不疑,因为在我小时候,家里不幸就有这么一个天窗(上海人叫老虎窗,据称是把roof window洋泾浜了一把)。害怕天窗伸出什么东西的头是童年恶梦的主题。但是这个理论受到了木匠有力的挑战。因为他声称自己反而最害怕的是床底下的生物。所以我决定这个问题不和他纠缠。

     

    我想说的是第三种——后怕。所谓“后怕”就是已经在事后了,人们恐惧感应该消失的时候,有的人却感到越来越害怕,这个大概是需要一点自己吓自己的功力的。但是这或许也是编剧想要的效果。

    可以说大部分片子,当电影结束的时候,观影的体验随之结束了。甚至对于有些恐怖片来说,全片虽然还没有结束,但是作为恐怖片,它已经结束了。比如说《我是传奇》。我承认上半部的确是个好片子,男人包着狗躲在浴缸里,窝外鬼哭狼嚎,氛围营造的相当好,但是怪兽一出现,相信很多人的恐惧感就没有了,等到狗死了,电影到了下半部简直就是另一部电影。

    而有些片子,虽然结束了,但是它的观影其实没有结束,人们还在心中构建它的脉络和情节,然后自己吓自己。

    我把能够引起后怕的影视情节又分了三个层次。看来得归功于我过去的语文学得好,又分层次又能归纳段落大意。

    第一层是一语成谶。举两个例子。在《绿里》(The Green Mile)(根据史蒂芬·金的小说改编)中有一个令人讨厌的狱警佩西,他胆小怕事又生性残忍,凭借裙带关系到了死刑监狱工作却牢骚满腹,他有个口头禅我要去××精神病院去工作,在哪里我可以整天坐着不用干什么事。最后他果然进了××精神病院,果然整天坐着,只是他已经成了一个精神病人失去了神志。当影片结尾那个长镜头从这个狱警坐着的窗前一直拉开,镜头出现的大门上××精神病院的一行字,令人会心一笑。

    又如《魔女嘉莉》(Carrie),嘉莉有一个生性暴虐的母亲,她是个女巫般的人,常用一个身上扎着针的人偶。影片最后她母亲是被飞起的刀具穿身而死。在同一个镜头中,观众发现母亲的死相,插着刀的部位居然和那个人偶一摸一样,突然令人不寒而栗。这时那个人偶也是一个“谶”。

    一语成谶总有些宿命论和神秘主义色彩,它的不可知不可避免让人害怕,而回想谶语则让人唏嘘。这两个影片中的一语成谶情节安排的还是非常巧妙的,贯穿全局,具有结构全片的功能。但是终究是点缀性的,即使拿掉也无损全片的进展。所以这个手法可以用在那个狱警和母亲身上,他们都是配角。

    这种手法在好莱坞运用的非常纯熟。前后的照应有点类似中国古典小说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创作手法,它不仅可以让人恐怖,也可以令人发笑。比如《钢铁侠》其中有个情节。斯塔克在实验室研制盔甲,实验飞行的时候经常出错,一旦他撞了墙,一个智能机械臂总是朝他喷射灭火。于是他警告它不许再乱喷。后来试验成功了。在经过了一段非常美妙的飞行后,他回到自己的屋顶,他得意地命令盔甲熄火,没有想到一下子失去动力的他立刻砸碎屋顶,坠进屋里,恰好掉落在实验室里,机械臂朝他一顿猛喷,影院中立刻是笑声一片。

     

    “后怕”的第二层是恍然大悟。还是举两部剧。

    一部是《万能钥匙》(Skeleton Key)。这是一部非常特别的影片,要复述它的情节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影片有四个人物。卡洛琳是一名年轻的私人护士,被一名老妇人请来照顾她重病缠身的丈夫。而年轻英俊的律师是老夫妇的遗嘱执行人,他经常帮卡洛琳的忙,他们看是去像是般配的一对。老头已经半身不遂,口不能言,令人不安的是当他的老伴在的时候他很老实,但是老伴不在的时候他总是想方设法向卡洛琳呼救。一开始以为他是老年痴呆,但是时间长了,引起了卡洛琳的怀疑,她要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影片大部分时间是卡洛琳在古宅中寻找线索,而且似乎就要弄清事实的真相了。影片进入高潮,老妇人拿枪射击卡洛琳,律师及时赶到似乎要英雄救美的时候,情节并没有像观众所习惯的“孤胆英雄取得最后的胜利”的方向发展。卡洛琳陷入了可怕的陷阱。其实老妇的体内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黑人女巫的灵魂,她和她的丈夫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当他们的肉体老去后,就施展魔法把自己的肉体和一对年轻人的肉体进行对换。年轻人的灵魂被囚禁在老人的肉体中死去,而他们获得了新生。很多年过去了,他们的肉体又老了,要寻找新的猎物了。其实老头的肉体中早已囚禁了那个年轻律师,所以他不停地向卡洛琳暗示呼救,但是他失败了。而卡洛琳的肉体正是寄居在老妇人体内的女巫灵魂的新目标。当可怜的卡洛琳明白这一切的时候都已经晚了。最后那对黑人夫妇在新的肉体内获得新生,而卡洛琳的灵魂困在老妇人的体内,也已经半身不遂,口不能言了。

    半天的“剧透”,口干舌燥,但是还是无法完全说明白该剧。对于卡洛琳来说是一个陷阱,那么对于站在卡洛琳视角的观众来说,这部电影就是一个精巧的陷阱,只有当影片结束的时候,观众才恍然大悟。

    为了更好的说明这个道理,决定再举个简单的例子,还是强烈推荐大家去看《万能钥匙》就知道咋回事了。同样是根据史蒂芬·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秘窗》(Secret Window)。作家雷尼报警有人试图侵犯他,而且这个名叫舒特(shooter)的人也频频在影片中出现,给雷尼下最后通牒。就在观众都为雷尼的命运揪心的时候,影片结束前告诉大家,所谓的舒特只是雷尼的杜撰,一切因为他的受迫害妄想或精神分裂,所有在影片中被舒特杀害的人其实就是雷尼干的。一下子幸存的受害人主人公变成了凶手,观众的一惊可谓不小。

    上述两部影片的特点是,在结尾的时候,突然推翻前面的情节,让观众不由自主地回想先前的情节,在大脑中重构真相。这个过程也是一个“后怕”的体验,类似于一个受骗上当者突然被点醒而幸免于难后的心理活动。

    这层的“后怕”影片并不依靠剧中的某句语言,某个物件或者某段情节,而是以整剧的情节来铺设谜团,一朝解密来达到“后怕”效果,令人津津乐道。但是只能算第二层,因为还有更玄的。

    “后怕”第三层——“浑然不觉”。那就是《闪灵》了。

    《闪灵》看完后,施害的杰克被冻死了,母子二人逃出生天,ok,对一些人来说影片就此结束。But……影片中还有很多谜团,你解开了么。库布里克有意无意也撒了些面包屑引大家去追寻,但是又不像“后怕”第二层的影片那样,临了直接把答案公布于众。

    在影片中似乎有超自然的现象出现,但是同时又像是精神分裂或者神志崩溃者的幻觉,真相若隐若现让人把握不住。于是我们开始沙龙讨论了。

    在沙龙上我问了一个问题——“究竟是谁把困在储藏室的杰克放出来的?”

    一个答案是——其实就是他的儿子丹尼。我相信第一次听到这个答案的人都会背脊发寒。当然这背后有一系列的证据。有一种说法丹尼是双重人格,他嘴里的东尼就是另一个他,也有人说是东尼胁持了丹尼。

    但不管怎么说是他自己弄伤了自己,让母亲误会杰克,逼迫在空空荡荡只有一家三口的饭店中的夫妇二人失和,导致杰克最终的崩溃。所以杰克其实是一个阴谋的受害者。

    然后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讨论中突然又出现一个观点,把大家吓坏了——幕后的指使人会不会是母亲?因为有一个疑点,是谁打开了237房间的门?

    丹尼么?不是,影片曾经交待过,丹尼试图打开237的房门却打不开。是杰克么?如果是他,他为什么要自己闯进237去拜访那位霉变的老太太?难道不是那个哭喊着要杰克去237看看的妻子?不能想,吓死人了。

    感觉沙龙就像是侦探波罗或者是柯南的回溯案件指出真凶的那最后一次谈话。这片子不能琢磨,越琢磨越吓人。所以沙龙还没结束,有个mm就吓跑了。马车师兄对木匠说,“本来不恐怖的,被你们越说越恐怖”,哇赛,一语就点破了“后怕”理论的最高精髓。

    当然《闪灵》不是一部简单的电影,从这部电影中,有的人看出了反种族主义,有的人则看到了隐藏着的家庭暴力和童年阴影,而有的人说它鞭挞了现代社会对人性的压迫。

    这些解读或许和库布里克有关,但也可能没有关系。其实影片很怕过度解读,我还和某位朋友开了个玩笑,说父亲可以看成社会矛盾激化的中国,母亲可以看成道貌岸然暗中施压的美国,儿子可以看成有性格分裂和弑父情结的日本。娃哈哈,这种解读是不是很时髦啊?但是《闪灵》确是“后怕”最高层电影的最好的模式标本。

    还是我那个短小精悍的ppt结尾的那句话——有的电影开始了,但是它已经结束了;有的电影结束了,它才刚刚开始。

     

     

    我和听众,人员组成以豆瓣、时光和后援团及捣蛋部队组成。

     

    我和木匠:家伙坐得离我太远,给新人的支持太少

     

      我和《闪灵》中的血泊

     

    更多照片上木匠的官方博客

    http://www.mtime.com/my/t193244/blog/1253252/

  • 怀疑一切 - [论衡]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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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感觉背包动了一下,我总是怀疑是不是有小偷;
    如果感觉有人跟着我,我总是怀疑是不是有强盗;
    如果有陌生人来搭讪或者求助,我总是先怀疑他是不是骗子;
    如果买东西有人说得花好稻好,我总是怀疑其中是不是有猫腻;
    如果嘉宾来的稿子很长,我总是怀疑他是不是网上抄来的;
    如果政府或啥机构对某件事进行辟谣,我总是怀疑会不会另有隐情;
    如果有慈善或赈灾募捐,我总是怀疑这钱最后到不到得了受援者的手上。
    我这是怎么了?
    什么?你也是这样?那你又是怎么了?
    还有谁是这样的?
    有人问马克思:“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马克思想了想说:“怀疑一切。”
  • 笨拙的新郎 - [世说]

    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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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年初给我打电话,要我当他的伴郎,让我很感意外。我和高中同学联系得很少,甚至一度和他们失去了联系,他们的婚礼我几乎都没有参加过。也怨我,我没有留联系方式。然而这一次不仅是参加婚礼,而且是让我做伴郎。让我意外的是我居然一口答应了,我最不喜欢参加的活动大概就是婚礼,无论堂姐表妹的婚礼,我都是能迟到就迟到,能早退就早退。但是这一次K说,是给他帮个忙。

    后来K的老妈居然也给我发了条短信,说她的儿子人正派老实,朋友很少,当和他商量让谁做伴郎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想到我了。唉,我能不给这个面子么?

    在高中的时候,我不住校,而他是后来转进我们班的,又和别班的人一个寝室,所以我们都不算班中交际的核心。不过K和我倒挺谈得来。后来又进了同一所大学,分属嘉定的两个校区。他喜欢天文,我喜欢野生动物,各自又都开了个人网页,相互链接而有联系。毕业后除了在网上有时碰到,实在难得见面。就像他的另一个网名always2nd那样,他不是一个善于表现,热衷交际的人。

    答应是答应了,但是我有两个条件。第一要面谈一次——因为我们实在是很久没有见面了,要看一下我的高矮胖瘦再做定夺,不要到了当天觉得不好要换来不及;第二,我不会喝酒。他一口答应,来的都是家里人,没有邀请同学同事,不会特别热闹。我也知道他的脾性,他是不喜欢这些俗套,只是家里的老人要办,也只好由着家里。好在现在婚庆市场很发达,外包一条龙服务,老妈只需要坐镇指挥就可以,不用太劳累。

    那天早上8点他舅舅就来接我,好早。

    赶到三林新房子,K就坐在沙发上,看着亲戚朋友们忙里忙外,一脸茫然,然后对着我苦笑。说今天估计会很烦,要辛苦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干嘛,就和他聊天。

    来了很多亲戚,他妈妈给我介绍,这是七大姑,这是八大姨。结果K他说他也不认识谁是谁。呵呵,这个家伙。

    要去南汇接新娘子,路很远,怪不得那么早,果然辛苦。(老六那场婚礼已经告诉我了,要去青浦接,怎么都是嘎远的地方。至于老七那场,不会是去杭州接人吧,阿门。)

    一路上都有摄像机跟着。我本是功勋民工演员,除了不出脸,举手投足都是戏,而且戏份就是给新郎开车门,所以不在话下。但是K既不在行,也不耐烦,一脸苦大仇深,很不喜庆。

    到了新娘房门口,摄像机先要找机位,折腾了半天。然后敲门,伴娘不开门,要红包,家伙没准备,找了半天。后来伴娘要求说三声“老婆,我爱你”。家伙先是不肯说,然后好歹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声,里面只好开门了。

    ……

    新娘接来已经是下午。到家又有花样,要吃红枣桂圆莲子羹。婚庆摄像显然是老手,安排了一阵套程序。首先每人吃一个枣子,然后新郎把枣核吐在对方的手心里。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枣生贵子”吧。接着相互喂一个莲子。K实在是一个笨拙的演员,新娘一口吃了他递来的莲子,可是新娘的莲子就是送不进他的嘴,“噗”的一下掉在了他的裤子上,把沙发也沾湿了一大片。亲戚们一阵哄笑,而他一脸茫然地一动不动。大家显然都知道K的脾气,都说“他最不喜欢这样的,难为他了”然后围观人群一片“对呀,是呀。”

    然后,又要在新房子小区里拍摄外景,新娘非常入戏,可惜演对手戏的那个家伙实在太糟糕。有时我也着急,再使出“副导演”的职业技能,“注意表情!”

    要去酒店了,走到楼下又不让走了,原来是要继续拍录像,他烦了,骂那个摄像师和摄影师是sb,人家给他打工买力还要被骂真是好无辜,连新娘也听不过去有些恼了。我只好劝他。

    到了酒店,来客要和新人拍照留念,他还是一脸的尴尬。哎,从来没有见过表情那么“刮三”的新郎。仪式开始之前,司仪又一次给他复习了几套动作,比如戴戒指、吻新娘、倒香槟、点蜡烛等等。大概都怕他做不利索,给人看笑话。

    来的都是双方亲戚,所以气氛虽不火爆却很融洽。

    几番仪式,虽然K笨拙依旧,但是还是非常顺利。最后终于轮到新郎要说些什么了。

    他先感谢了新娘的母亲。新娘的父亲不幸车祸身亡,母亲拉扯女儿长大。他说:请放心,我会照顾好你女儿,她交给我没有问题的。

    语气很坚定。站在一边的新娘哭了。

    接着他又感谢了自己的父母,感谢他们30年来对自己的养育和照顾。还说他平时和家里交流很少,这一次他终于有个机会,他想说,他爱他的父母,并希望新娘和自己一起孝敬双亲。

    轮到他的老爸哭了。

    最后,他感谢了他90岁的老奶奶。小时候都是奶奶带着他,给他买这买那,他都没有忘记。他希望新娘和自己一起,经常去看奶奶。

    一个看上去笨拙木讷的人,一个不喜爱形式俗套的人,一个不善于表演的人,突然表露心迹,话虽平实,却显得真实有力。说到这里,大概全场都眼含泪花了。

    司仪很有经验,一看新娘哭了,赶紧轻松一下,大声宣布接着要新郎跟着他背诵“新三从四德”。K显然被这个事先没有演习也没有交代过的程序打了个措手不及。他一下子又变成了那个笨拙不配合的新郎,非常为难的表演了下来。大家又笑起来,气氛重归轻松。

  • 《闪灵》是个聊恐怖片的好片子,一方面大师作品,说起来玄乎够味;另一方面,看的人确实多,有对话交流的基础。

             只想说其中的一个情节:

             夫妻二人带着孩子,孤零零地看守着被暴风雪冰封在山里的空荡荡的大饭店。杰克·尼科尔森饰演的作家整日在创作室写作,同时他对这个大饭店恐怖历史展开了幻想,观众则跟随着他的幻想经历着一次恐怖的探险。就这样,不知多少光阴也。

    一天,他的妻子打扫他的创作室,顺手拿起他的一刀稿子看起来。发现第一面纸上,整整齐齐地用打字机满满地打着同一行字: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他的妻子很吃惊,然后稿子一页一页往下翻看,没想到后面的几页都是这样。整整齐齐地一行一行: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她大概是联想到这几天来察觉丈夫的某些异状,惊慌中打翻了摆放稿子的纸框,于是观众们就看到流泻而下的所有的稿纸上就是这样整整齐齐地打着: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可怜的杰克只有工作没有休息,已经疯了。

    ……

    果然,她那疯掉的丈夫正一步步走向发现事实真相的她……看到这里我的脊背是一阵一阵的发凉。

    打字机不是电脑,电脑打字复制粘贴大法了得,而打字机可是一字一句打出来的,打了这么多?天!杰克早就疯了。

    这种感觉很恐怖!

    看恐怖片的时候往往有一种心理。当真相没有揭露的时候,会有一种不明的恐怖感,心思总是吊着。但是一旦真相暴露,比如怪兽出现,知道是什么东西在搞鬼,反倒有一种原来如此的放松。为什么这一次,在真相暴露后,会害怕很久呢?

    很久以后的有一天,我想到了一个词——“后怕。也许中文的构词方式有这样一的很短的短语,而英文中并没有对应的单词。

    恐怖片中感觉害怕的体验大概有这样三种:

    第一种就是吓一跳。靠突如其来的音响效果和物体吓你一跳。这是最简单的,在街角躲藏的即使是你最亲爱最熟悉的人突然出现,也会吓一跳,何况电影里往往是个黑暗的未知物体或者直接是脏东西,还伴有强烈的音效。

    第二种是害怕。如果说吓一跳的波形是一个脉冲,那么恐怖就是一个连续的波。它是一个过程,伴随着氛围而产生,也会随着节奏的舒缓而消失。我想关于这种心理活动讨论的已经够多的,而且还会讨论下去。

    我想说的是第三种——“后怕。就在人们以为恐惧感应该消失的时候,有的人却感到越来越害怕,这个大概是需要一点自己吓自己的功力的。但是这或许也是编剧想要的效果。

    可以说大部分片子,当电影结束的时候,观影的体验随之结束了。甚至对于有些恐怖片来说,全片虽然还没有结束,但是作为恐怖片,它已经结束了。比如说《我是传奇》。

    有些片子,看完后也能吓着人。比如看了《惊魂记》后,很多人就不敢一个人洗澡了。这个还属于影像、形象上的回溯。还不是后怕。

    而有些片子,虽然结束了,但是它的观影其实没有结束,人们还在心中构建它的脉络和情节,然后自己吓自己。比如说刚才那个情节,后怕的人就会想,杰克是什么时候疯的?如果他的妻子之前就遇见他疯病发作了,会怎么样?如果他的妻子这一天没有发现真相,那他会怎样对待他的妻子?这是后怕的典型心理活动。

    ……

  • 陈省身夫妇与华罗庚夫妇

    陈省身夫妇与华罗庚夫妇,两人几乎唯一的合影。 

     

    华罗庚和陈省身,20世纪中国数学的双子星。两人命运的曲线曾经相互交错,然后又南辕北辙,冥冥中有许多的机缘巧合让人着迷,他们的咫尺人生却隔若天涯的对比更值得把玩和思索。

    在网上常常看到关于两人命运的讨论,一些人似乎为华罗庚的命运抱不平,觉得他不该回国,他的学术生命被政治运动给毁了,他的参照就是陈省身,得出结论做人当学陈省身。且不说这种“马后炮”的言论对先贤并无多大意义,他又何尝真正了解华罗庚和陈省身呢?陈省身的选择真是他这样读解的么?

     两个天才的两条人生路

    两人几乎同庚,华罗庚1910年出生于的江苏金坛一个农民家庭,而陈省身1911年出生于浙江嘉兴的秀才之家。而江浙两籍也是民国所出精英最多的。

    出身的不同使两人人生的起步很不同,但有一个特点,都是少年天才。陈省身只念了一天小学,中学跳了两级,考上南开大学后,大学三年级就成为老师的助手。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后来到德国后只用了一年就获得博士学位。陈省身说他别的不会,只有数学学得还蛮好的。也不用很费力,他就超过了老师。可见是个天才。

    相比陈省身的一帆风顺,华罗庚的经历则更具传奇。他家庭贫苦,没钱上学,并且因病成了残疾,几乎被埋没。如果没有《科学》杂志社和清华教授熊庆来的及时慧眼识珠,以弱冠之年赴清华,后果不堪设想。华罗庚也说过,他一个残疾人,要吃饭只有靠学数学。

    1930年,陈省身从南开毕业到清华任助教,同时念研究生。1931年,华罗庚也被破例进入清华担任一个图书馆管理员。两位大师在青年时代第一次相聚在清华大学数学系。

    都是少年天才,不免一时瑜亮。陈省身有回忆华罗庚的文章《我与华罗庚》,说他们之间有竞争,更是惺惺相惜的友谊。他们的竞争就是看谁发表的文章多,水平高。不过在清华的明星显然是华罗庚。或许是因为华罗庚的身世和经历太过传奇,为了他,清华大学一再破例——从一个初中毕业生被请到清华大学当图书管理员在先,从教工系统被破格转为教员系统的助教在后,后来又被保送出国留学,而且华罗庚学数学是非常用力的,起早贪黑,几乎把清华图书馆的藏书看了个遍。而陈省身的经历简单轻松,一步一步升学,对待数学的态度更为轻松悠闲。

    他们研究课题的选择也是有趣的对比。学校里面数学分为代数、几何,而这两位大师就走向了这不同的路。陈省身说自己的兴趣其实是代数,但是他在南开的老师姜立夫和清华导师孙光远都是搞几何的,最后他在法国巴黎找到嘉当更是超越时代的大师。对于陈省身后来的成就,杨振宁有一句诗,把陈省身誉为几何学发展历史上,自欧几里德以来,与高斯、黎曼、嘉当一样,写入里程碑德人物。有人说,如果陈省身没有选择微分几何,而是选择了代数,那么整个数学的历史将会改写。

    华罗庚选择了解析数论。有人说华罗庚应该选择代数数论而不是解析数论,因为解析数论是没落趋势,是否如此我倒不清楚。华罗庚去英国剑桥,是为了追随数论大师哈代,可惜当时哈代已经不在剑桥了。华罗庚没有念博士,他认为念博士太专著于一个课题,他还是要像在清华图书馆里一样,要广泛研究,所以这位大师的最后的学位证明是那张初中毕业证书。华罗庚以后的成就的确不如陈省身。也没有人例数是否能够从毕达各拉斯以后,能够排到华罗庚。但是造成两人成就高度不同的原因却不是研究方向的选择和有无名师指点那么简单。

    他们在抗战全面爆发的时候,又先后回国了。陈省身于1937年回国,华罗庚于1938年回国,都任教于西南联大。而且很长一段时间,两位年轻的教授还是室友。据陈省身回忆,当时同室有三人,每天起来开开玩笑,非常开心。这一对朋友最后在一起的欢乐时光是在战火中度过的。就在这时,陈省身完成了全面微分几何,华罗庚写出了《堆垒素数论》。

    战争结束前后,为了数学,为了不断进步,他们又出国了。这一次他们都选择了战后世界数学的中心——美国。

    1943年,陈省身32岁。他接受邀请前往美国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从事数学研究。这一年,完成了关于高斯博内公式的简单内蕴证明,这篇论文被誉为数学史上划时代的论文,这是陈省身一生中最重要的数学工作,他也因此被国际数学界尊称为“微分几何之父”。其后在1946年又回国,短暂负责中央研究院的数学研究所的工作,担任代理所长。旋于1949年又去了美国。华罗庚本来也会是数学研究所的负责人,但是他在1946年到美国,而且也是在普林斯顿。

    1948年,两人同时被选为中央研究院的第一任院士,陈省身是最为年轻的。而比陈省身大一岁的华罗庚则是倒数第二年轻的,与华罗庚同庚的清华数学系同学许宝騄也在其中。当2004年,陈省身以93岁高龄去世后,当初的88位中央研究院院士只剩下1903年出生的百岁老人贝时璋了。解放后,华罗庚成为美国科学院的外籍院士,而陈省身则成为是中国科学院的外籍院士。

    不厌其烦的例举两位大师的人生经历,无非是为了体会他俩命运之间微妙的关系和迥然不同的结局。陈省身回忆两人的最后一面:“直到1972年,我得到中国科学院邀请,我们才在北京会面,相隔二十二年。同顾前事,如在梦中。1980年他率团访美,过柏克莱时在我家住了两夜,相谈如旧日,甚畅。1983年他访问加州理工大学,我从柏克莱去访他,相距400余公里,自己驾车。这是我们最后一面了。”

     回国还是不回国,这不是个问题

    1950年,华罗庚在香港的报纸上发表了致所有海外华人的公开信,说:“梁园虽好,非久留之地,归去来兮。”而陈省身没有回来。此后对于两人的命运的疑问,甚至是拷问,是如此集中,又如此令人厌烦:

    对于华罗庚,全世界似乎都在惋惜,包括现在的中国人。一个数学天才,放弃了优厚的研究条件,选择了回国,对他的事业,对于数学本身,是不是一种损失?如果他不回国,会不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对于陈省身,则所有的中国人都会有问,为什么华罗庚回来了他不回来?50年代有3000多位高级知识分子回国了,他为什么不回国?他为什么最后入了美国国籍?

    似乎回来是错,不回来也是错。以至于大师百年之后,这些问题还拿出来折磨他们。其实回来就好,不回来就不回来吧,如果是爱孩子的母亲会这样回答的。即使华罗庚的后半生是一个悲剧,那这个悲剧并不是由一次“回国的选择”而造成的,因为这悲剧,同样折磨着陈省身。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华罗庚的主持下,陆启铿、谷超豪、王元、杨乐、张广厚、陈景润、潘承洞,这些人才相继脱颖而出。丘成桐认为,在文革以前,基本上中国数学已经接近世界一流。毫无疑问的说,要说中国数学,首先得说华罗庚。

    但是人们的疑问在于,华罗庚花了那么大的代价回国,结果把最大的精力用在了推广优选法和统筹法上,而在纯数学上毫无贡献,等于结束了学术生命。到了大跃进,反右,直至文革,历次政治运动,连生存都是问题,奈何学术?

    对于回国的决定,华罗庚是无怨无悔的,也是问心无愧的。至于能否为国效力,那是命运的安排,不是凡人能够逆料的。等事情发生了再用“值得不值得”这样的问题拷问华罗庚或者拷问自己都是没有必要的。有人甚至提出要走“陈省身的选择”的道路,无非给了某些贪图个人前途和享受的人“不回国”的借口,这种价值取向根本在那一代知识分子中为人不齿。

    没有办法研究数学,华罗庚就花了很大的精力在全国各地的机关厂矿农村普及优选法和统筹法,也有善良的人为了突出华的贡献,评论说是一次“史无前例”的数学在大多数人中的普及运动,是“为百万人的数学”。也许这的确是一个伟大的运动,也确实有很大的效果,但是总觉得既然也是“史无前例”的,其不可复制性或许说明数学本不是这样传播的。

     

    对于陈省身的质问,如果了解了陈省身一生的轨迹,应该也会有答案。人们总是说陈省身的一生顺风顺水,是因为他善于安排和选择,最终在数学上可以说已经达到了最高峰,他的这种顺利的人生用传记作者的话说,写传记也很难,因为太顺利了,也太平淡了,没有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故事性,相比华罗庚的传记那样充满传奇,充满坎坷的才好看。但是陈省身真的是如此顺利吗?他的内心就真的如此平静吗?

    80年代,陈省身回来的时候已经在美国退休,但是他决定把事业从美国转回国内,以古稀之年开始第二次创业。用原南开大学副校长,也当过数学所所长的胡国定的话说,1981年回国时他说“叶落归根”,1985年南开数学所成立仪式上,他说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看了很多陈省身晚年在南开讲课的视频资料,不是一堂课,是很多堂课,有给本科生上课,有博士论文答辩,有数学学院的师生论坛……90高龄的陈省身蜷在轮椅上,那种专注的神情,有力的手势和至诚的话语,这个画面是令人震撼的。其中有一堂课,投影机上打的就是欧几里德,完全就是从最基本的内容讲起。

    让一个90高龄的老人,还要继续上课,从事教学和行政工作,老实说我于心不忍,以他的年纪和成就,这个时候在加州海滩边上的家里安度晚年,没有人能够说什么,但是他选择了回国,在美国加州的住所是气候宜人,十分舒适的,而定居天津一年后,相伴近60年的夫人就心脏病发去世了,对于年近90的老人来说,气候因素是很大一部分,可以说他几乎牺牲了晚年的一切。美国的数学因为他而复兴,这次他要用余生振兴中国的数学,我觉得都有些陈省身对待自己都有些残忍。

     

    陈省身是有终身遗憾的,虽然这个遗憾不是他造成的,形势让他在80年代才回国。他感到自己回来晚了,他心中一定怀有对故友华罗庚的歉疚,有对祖国和人民培育的感恩。这样的情怀那些“选择论”的人是看不到的,但是在他艰难的行动和决然的表情分明地告诉我这一点。

    他们的这种境界和价值观,不是那些“选择论”的人可以达到的,在他们眼中,只有陈省身去国,没有看到他回国后的鞠躬尽瘁。也许真的轮到他们作出选择时,也自有晚年谋高位、拥美女、享清福的“榜样”在前。